政院指示台北市府 興建具規模體育館(聯合報)

1970-05-27(本報訊)

行政院頃指示台北市政府,應在敦化路規劃建設一較具規模之體育館,以供市民使用。行政院認為:台北市現有敦化路市立運動場,建有棒球場、足球場、田徑場、網球場及羽球館等,其附近尚有部份空地未予充份利用,為促進市民體育,應由台北市政府先在該處規劃建設一較具規模之體育館(包括室內游泳池),並充實其設備,以供市民使用。行政院係於批駁台北市政府擬在靠近天母附近,設置國家運動場保留地一案後,所作的上述指示,並已由院令飭內政部轉知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