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07-28(記者宮泰順/台北報導)
體總昨天舉行國光、中正體育獎章頒發要點修正草案完成後的說明會,各單項運動協會對條文中取銷中正獎章中打破全國紀錄的獎勵、提高得到奧運金牌的國光獎章獎助學金為一千萬元已建立共識。教育部基於鼓勵選手在國際賽爭取獎牌,大幅提高國光獎章的獎勵金,而對於中正獎章破紀錄部分的獎金予以降低,並避免選手功利主義大於提升水準,決定修正取銷打破全國紀錄的獎勵。這次修正的特色是:將教練也列入獎勵範圍,選手獲獎時,有功教練可獲得和選手同等級獎章和獎金,而有功教練的認定及獎金分配辦法由各單項協會訂定,送體協審查,再向教育部報備實施。獎金部分,國光一等一級獎章獎金由原來的兩百萬元提高為一千萬元;中正一等獎章獎金打破或超越世界、奧運紀錄,已修正去除「超越」字眼,為打破世界、奧運紀錄,獎金也由原來兩百萬元降為廿萬元。在昨天的說明會中,角力協會祕書長郭慎建議打破全國紀錄可以不頒發獎金,但應頒獎章給選手以資鼓勵;請考慮把明年開辦的亞非運動會也列入獎勵範圍,另外同樣奪得世界賽金牌國光獎章一等二級獎金五百五十萬元,規定須為參加會員國一百個以上的世界賽才有資格獲得,而參加國九十九個以下的世界賽,得金牌只能得一等三級國光獎章、獎金一二百萬元。一國之差,獎勵差太多,應修正。棒球協會祕書長陳懷玦建議,教練、選手在球類團體項目得國光獎金時,應授權協會論功行賞。體總副祕書長趙喚民表示,不應受到職業棒球的論功行賞影響,「板凳球員」可能對比賽有決定勝負的關鍵作用,每人的貢獻都應受到肯定。教育部體育司科長呂光烈表示,世界上沒有訂給打破紀錄選手獎章的例子,不妨由單項協會自行訂辦法頒給獎章,鼓勵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