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拋開默契才能成事?:羅敏卿黃永裕照章行事卻成被害人 棒協如不採具體辦法只有自損威信(聯合報)

1990-05-18(記者周大友/特稿)

陳政賢加盟統一隊成為職業球員,使棒球業餘與職業的「默契」再度面臨考驗,陳政賢不滿廿四歲,但是棒協卻無法阻止他加入職業隊。棒球協會與職棒聯盟的默契為年齡不滿廿四歲或是現役國手,都不得參加職業隊,這個默契第一次面臨考驗是味全隊投手林光宏。林光宏是去年亞洲杯棒球賽國手,未滿廿四歲,但是他與味全隊簽約的事實公開後,就輕鬆地踏入職業棒球界。職棒聯盟成立之初,四支職棒隊紛紛向業餘隊挖角,業餘與職業之間也曾有過「默契」,這個默契之下的受害人是榮工隊的羅敏卿與黃永裕。當時這兩位選手有意加入職棒隊,被棒球協會阻止,結果沒有加入職業隊的羅敏卿,也未能達到與棒球協會簽約領取月俸的機會,感覺「受騙」的羅敏卿在國外比賽時,因情緒化的態度,被判三年球監,如今在業餘無法當選國手,又不得加入職業隊,平白失去選擇「職業」的自由。更「可憐」的是黃永裕,既然去不了職業隊,只有老老實實打業餘隊,這次奧運儲訓國手選拔雖被提名,但以他年紀太大為由,剔除於國手名單之外,真是冤枉!由這幾個案例,可以看出默契的效果。遵照默契,只有自己受害,不理默契,誰也沒轍。棒協如果再堅持默契,而不採取具體辦法,只有自損威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