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身份認定 宜建立制度:(聯合報)

1990-05-17(記者周大友/特稿)

原屬職業棒球兄弟隊的選手羅世幸,以受傷為由,離開兄弟隊,卻加盟味全隊,其他三隊領隊認為不可,味全隊領隊卻表示羅世幸是「自由球員」,各隊都可以吸收,而非挖角,職業棒球隊對於球員身份的認定不同,顯示職棒對於球員管理與分配,仍有許多問題存在。羅世幸在職棒的紛爭中,扮演的角色,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來看。(1)羅世幸是否被認為是兄弟隊的球員?以職業隊的態度來看羅世幸,如果羅世幸屬於兄弟隊,而味全隊想挖角應採取「購買」,或以其他球員「交換」的方式,吸收羅世幸。但是今年是職棒的第一年,兄弟隊由業餘轉為職業隊,羅世幸雖是兄弟隊球員,但是非兄弟「職業」隊隊員,是否應以職業球員視之,仍有可議。(2)羅世幸算不算「自由球員」?「自由球員」是三年前美國職棒發展出來的新觀念,就是這些球員不與任何隊簽約,他們憑真功夫硬本事向球隊領高薪,但表現不佳即遭淘汰。職棒球員是否願為「自由球員」,完全由自己決定,如果決定成為「自由球員」,必須公開宣佈任由球隊「挖角」,否則職棒球員的轉隊及加入職業隊,須受到職棒聯盟的約束。我國職棒今年才開始,球員的管理毫無典章制度可以依循,今天各隊爭議的是羅世幸,明天還有更多選手有分配上的問題,職棒如不有條理的建立制度,將來還有更多頭痛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