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04-19(記者周大友/特稿)
職業棒球賽昨天再度發生規則解釋問題,本月十二日因雨停賽的三商與統一隊之戰,昨天在新竹「補賽」,這場比賽是「延期」或是「中止」引起爭議。比賽「延期」或是「中止」,在規則上有不同的適用範圍,昨天大會將「中止」的比賽,視為「延期」,要求球隊重新提出打擊順序表,事實上已影響比賽的進行。職棒聯賽開賽至今,已有三場比賽因雨被迫延期,十二日在新竹的比賽兩隊都已提出打擊順序表,另外兩場比賽在賽前因場地積水,事先通知延期,因此未提出打擊順序表。根據棒球規則第四─○一條的規定,比賽是否開始,在雙方是否提出打擊順序表,這個條文清楚的說明,只有在事先通知停賽才有「延期或遲延開賽」,一旦球隊將打擊名單提出交給主審,主審即可依天氣狀況來決定比賽「是否終止、中止或恢復」。十二日的比賽,是賽前突然下大雨,在兩隊的打擊順序表提出後,才宣佈停賽,雖然投手尚未投出第一球,仍是屬於比賽「中止」球。規則中也有規定,規則三─○五(A)條指出,主審在認定投手有負傷、生病時,白然可以更替,其他選手的更替,可在投手投出第一球後,依規則更改。職棒裁判組在賽前要求兩隊重新提出打擊順序,已與規則不合,而三商隊的打擊順序更動,等於將「同一場比賽」,變成「另一場比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