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學生(聯合報)

1969-11-25(薇薇夫人)

有很多事情不是太過、就是不及,而這兩種的後果都是一樣糟糕的。一位小學老師在國語日報上寫著:「……就以我服務的這個國民小學來說,高年級學生的運動隊員,對我們這些年輕的女老師根本不放在眼內。在他們心目中,田徑隊,球隊的教練才是老師。那付自得自滿、盛氣凌人的樣子,令我不禁為這些被錦標寵壞的孩子感到悲哀……」老師的親身體驗,諒不是憑空來的。的確,體育──尤其是棒球運動,據說在很多學校裡運動員確是被另眼相待著;不僅學業可以馬馬虎虎,操行成績也高居一般學生之上。小小年紀那懂得什麼「虛懷若谷」,當然用不到捧上幾捧,眼睛就移到頭頂心去了。這位老師又說她的小弟弟自從當了學校棒球隊員之後,每天都練球練到天黑才回家,常常是滿身泥灰,筋疲力竭的就躺下去睡覺,根本談不到溫習功課。成績從每科九十分以上變成六科中有兩科紅字,更可嘆的是他回答姐姐的責問時昂然表示「我天天練習棒球,那有時間唸書,當然就退步了。」理直氣壯,頗有嫌姐姐大驚小怪之意。如果每個學生運動員都認為:「為了運動當然沒時間讀書,」那就糟了。為國家爭光,和個人出風頭,享榮譽,其間的差別是微乎其微的。別說是中小學生,即使成年人又有幾人能明辨?何況一個運動員眼前立時就有種種特殊的待遇,顯示出他和普通同學大不相同,誰能抗拒這份誘惑?一向,運動員們在掌聲中喝采聲中,馳騁運動場,就彷彿明星般眩人眼目,學校方面大可不必再錦上添花了。在一個體育落後的國家裡,人們熱衷體育原是值得高興的,可是我們不贊成學校培養明星運動員,而讓絕大多數的學生,只做運動場邊的觀眾,甚至連觀眾都不做。以前我們曾談過學童球賽的會場,除了球員外,其餘學童與比賽毫無關係。這種「運動員獨壯,餘生皆弱」的畸形畢竟是不正常的,特別是社會上運動場所及設備不普遍,一個人離開學校幾乎就同時停止了運動,就更應讓每個學生都享受運動的樂趣與好處,而不是造成少數「目無老師」,驕傲自大的運動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