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炫琦盼棒協放人 否則簽約:(聯合報)

1990-01-13(記者周大友/台北報導)

職業棒球隊看上中華隊投手陳炫琦,陳炫琦以此要求與棒球協會簽約,棒球協會放不放入陷入兩難。廿八歲的陳炫琦認為,如果棒球協會不與他簽約,就應讓他到職業隊發展,以免誤了前程。根據前例,如果中華隊選手與棒協簽約,在一九九二年奧運之前,將可每月獲得三萬元補助費。棒協卻認為,如果因陳炫琦將被職棒隊挖角而與他簽約,將無法對其他尚未簽約的選手交代,若是棒協就此放人,今後對於中華隊國手也難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