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學生參加社會組比賽:棒協界人士認為不是時候(聯合報)

1989-12-21(記者蕭美君/台北報導)

教育部有意擬定運動選手管理辦法,禁止學生選手參加社會組比賽,引起棒球界人土關切,認為此舉立意雖佳,但不符實際狀況。教育部認為,國內各單項運動比賽有愈來愈多趨勢,由於比賽季冗長,造成選手長期征戰的不良影響,如採取選手分級制度,可減少弊端;教育部計晝在兩年後由棒球、籃球及排球三個項目開始實施分級制度。棒界人士表示,以國內棒運實際狀況,實施分級制度問題太多,質然實施,不但可能會造成反效果,也會傷害棒運發展。他們認為,國內明年建立職棒制度後,只剩下十支甲組成棒隊,其中有四支是學生球隊,如實施分級制度,國家代表隊選拔方式必改變,但學生隊實力參差不齊,難定選拔標準,而且學生球員已是國家代表隊主力,未來即使有選拔標準也會問題叢生。其次,學生球隊只有四支夠甲組水準,其他球隊實力不強,加上現行優秀青棒選手保送制度會造成文化、輔大獨大局面,使其他學校失去參加比賽意願,造成反效果。此外,目前學生球隊大多和企業界建教合作,若採分級制,企業界必會打退堂鼓,而棒球所需經費龐大,學校有限經費難以維持高水準球隊,反而使學生球隊水準開倒車。他們建議教育部在規劃辦法時,應考慮實際狀況,先由已適合實施分級制度的單項著手,再逐漸擴大到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