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規則 不吃虧:少棒球員可再進場的規定,國內比賽從未採用過,參加遠東區賽前,應多加演練,屆時才不致吃虧。(聯合報)

1989-07-07(本報訊)

今年全國少棒賽,未採用世界少棒聯盟的規定准許球員「再進場」規則,將代表我國參加在漢城舉行的遠東區少棒賽的高市港都隊,在出國前的最後集訓期間,教練應熟悉並演練此規則,在未來的國際賽,讓中華隊處於最有利的地位。世界少棒聯盟的少棒規則第三-○三條規定,凡是一開賽就上場比賽的九位選手,被教練換下場後,有再出場一次的機會,但是投手不得再出場擔任投手。這條規定,被世界少棒聯盟採用多年,而我國棒協出版的少棒規則,也有此條文,可是我國少棒隊卻從未使用過。今年全國少棒賽之前的領隊會議中,有球隊教練詢問過,如果比賽中投手被換下擔任野手,是否可以重回投手位置,也被大會否定。其實少棒規則,對此並沒規定,因此投手成為野手之後,只要未離場,應可再回投手板,擔任投手。少棒球員可再進場的規定,對球隊教練在比賽時打擊及防守的運用及調度極有幫助。可是我國的少棒教練,在過去未使用過這條規則,在比賽中吃虧不小,站在棒協的立場,應促使隸屬的少棒聯盟,在比賽時採用此規則,才是正本清源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