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像話嗎?:教練對判決有意見,可循正常管道抗議,不此之圖,卻讓純潔的孩子演出「傀儡戲」;令人看來痛心。(聯合報)

1989-07-03(本報訊)

屏北與府城兩支少棒隊的教練,為抗議裁判不公,演出一場鬧劇,顯示我國棒球運動有全面檢討的必要。球隊教練對裁判有意見,可以經由各種管道抗議或請求大會改善,但兩隊沒有這樣做;最後卻以選手作為工具,作為抗議的手段。球隊的教練,選手們都以老師相稱,但負「傳道、授業、解惑」責任的教練,卻令選手們做出令他們「大惑不解」的事。教練想要球隊獲勝是必然的事,過去曾發生過教練故意讓選手放水,但一般來說,都是屬於「策略性」,以避免在未來的比賽碰到某些對手,或是尋求將來比較有利的地位。可是昨天的比賽,卻完全是一場「傀儡戲」,毫無心機的兒童在大人的授意下,演出一場他們不太瞭解的「秀」。一場競賽的執法者就是裁判,球隊教練卻要令小朋友們相信球打輸了不是自己訓練不夠,而是裁判的錯。教育部過去有專業教練的構想,如果球隊繼續讓不夠「老師」資格的教練教下去,誰還敢讓自己的孩子去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