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巴掌拍不響!:全國少棒賽因參賽隊伍不信任判決,引發憾事,主辦單位安排主審不無缺失,雙方都值得檢討。(聯合報)

1989-07-02(本報訊)

全國少棒賽發生教練與裁判「鬥法」,事情的發生係有前因,主辦單位與參賽球隊,都有檢討的必要。府城隊教練對裁判判決的抗議,應是情緒反應,但是有關捕手漏球擊中裁判的事,但願是捕手真的「失誤」,否則就是少棒推展的失敗。至於比賽中發生府城隊教練的激烈抗議,問題出在府城隊在基本上根本就不信任裁判的判決。這次比賽全國棒協派出兩名全國裁判參與,再加上全國裁判長高泉榮在現場看球賽,因此全國裁判就有三人。但台中棒委會並未採用全國棒協派來支援的裁判擔任重要比賽的主審,而被各隊詬病。領隊會議時,即有領隊提出重要比賽應由全國級裁判擔任主審,但當場即引發台中棒委會強烈反應,認為是對台中地區裁判的一種侮辱。比賽要求的除了公平、公正之外,另一項重要的因素便是必須要有公信力,因此重要比賽時,不採用相關隊伍地區的裁判,並不是不信任裁判的能力,如果各單位都有相同的看法,要求的是公正的比賽,應不涉及裁判的操守及能力問題。如今承辦比賽的單位並未「避嫌」,在各與賽隊伍的心理上就造成「不公正」的印象,即使再好的判決也蒙上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