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05-20(記者蕭美君/台北報導)
全國棒協幹事部昨天原則決定在中華成棒奧運儲訓隊(第一隊)集訓、比賽期間,給予教練團、選手津貼。初步擬定的津貼是總教練每月不少於三萬元,教練兩萬元;選手方面,已和棒協簽約的球員依合約內容數目發給,未簽約球員每月一萬元。津貼的給予將採階段式,目前奧運棒球儲訓計畫分四階段,第一階段到十一月國際棒協會長杯後結束,津貼自明天中華奧運儲訓隊報到集訓時開始給予,到會長杯結束為止,待明年重新選出儲訓隊後再恢復發給,但是和棒協簽約球員不受此限制。津貼案將報棒協奧運選訓委員會審查後呈理事長唐盼盼簽核,預料可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