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手投球只有隔天的限制,並無隔場的規定:(聯合報)

1979-08-20(本報特派記者包勇敏美國羅德岱堡十九日電話採訪)

世界青棒大賽會長霍爾今天在解釋投手投球的規則時說,投手投球只有隔天的限制,並無隔場的規定。而隔天的定義是以日曆為準並非必須間隔廿四小時,這項規定已實施多年,並不是新規定。世界少棒聯盟對於有關青棒投手的規則,有下列三點規定:(一)參加比賽球隊的任何球員皆可擔任投手。(二)球員在一天之內,可投十二局,球員在再投球之前,必須有一天的休息;但是因天黑、天氣不佳或其他原因而中止的比賽,如在第二天重新恢復比賽,則比賽終止前的投手,可繼續投滿規定的局數。(三)如球員在一天之內投球少於三局則不需休息。霍爾說,條文內所謂少於三局,實際上是不能超過兩局,一個投手在投滿兩局後,再投一球就等於投了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