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魯灣:球員捲入賭博,未定讞前處以禁賽:(聯合報)

1997-02-16(林新輝/台中報導)

台灣大聯盟一旦有球員捲入賭博被檢調單位約談,那魯灣職棒公司副董事長邱復生說,在未定讞之前,球員處以禁賽。但邱復生重申,在未定罪前,那魯灣職棒公司將全力保障球員基本工作權及人權。據瞭解,中華職棒聯盟部分被收押禁見的球員,因遭到開除及停薪處分,球員家庭立即陷入斷炊,境遇淒涼。邱復生表示,那魯灣職棒公司將在保障工作權及人權的前提下,對涉案球員做出適當處罰,被檢調單位約談後交保或收押禁見的球員,仍可支領薪水,直至法院判決確定。球員罪證確鑒,將提交台灣大聯盟理監事會議,做出開除決定,不是由認養企業決定開除。另外,禁賽期間球員因無法履行合約,將依禁賽時間的長短,扣減球員一至兩成的薪資;邱復生說,球員是那魯灣職棒公司的重要資產,凡被檢調單位約談的球員,那魯灣職棒公司將會委請律師從頭到尾替球員爭取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