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農牛隊張天麟原球團的「訴請(中華職棒聯盟)仲裁」及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兩項家規與國法依序的伺候:(聯合報)

1998-01-02()

興農牛隊張天麟今天加盟那魯灣職棒公司,他應可獲得新東家的法律協助,但他所要面對的是原球團的「訴請(中華職棒聯盟)仲裁」及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兩項家規與國法依序的伺候。中華職棒聯盟在原三商虎隊投手康明杉轉檯時就立下一項新規定,原球團將先訴請聯盟內的仲裁委員會仲裁球員轉檯案,中華職棒聯盟相關人員表示,由於仲裁結果具法律效力,未來也可將仲裁結果提至法院,但該人員也表示,仲裁結果「不見得都對資方有利」。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曾函請中華職棒聯盟向球員解釋新式合約的精神,聯盟法律顧問黃虹霞在該項說明會後指出,如果再有球員跳槽轉檯,聯盟絕不客氣,一定會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讓球員上不了場。牛隊總教練王俊郎表示,如果確定張天麟轉檯,剩下的事就是球團與聯盟的發言範圍了,但他的瞭解是,球團光火,也體認到自己更有「生氣的權利」,不會對張天麟的事善罷干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