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麟逃過鼻咽癌魔掌:(聯合報)

1998-01-05()

李瑞麟逃過鼻咽癌魔掌這段時間,他與已停權一年的中華職棒時報鷹隊五年合約也已於去年底到期,病中所花的醫藥費高達兩、三百萬元,但因有保險給付,自付額大約在一百萬元左右,其中有七八十萬是用來支付特別護士費用。李瑞麟去年月薪推測約卅六萬元,他八月十五日住院後,至十二月底止,與鷹隊所簽合約也已到期,現在他是「自由」教練,他表示仍有回球場的意願,但馬上要進行的是因為開刀而喪失的吞嚥功能,預計半年後才能回復與吞嚥有關肌肉的功能,也才能「吃東西」,這之前,他要靠貼在鼻上一條直通胃部的細管子,灌進流質食物與各項藥品。難得化上淡粧的李太太昨天在李瑞麟出院前說,光是特別護士費就用了七八十萬元,但為了搶回孩子們的爸爸、自己的先生,花再多錢都值得,而之前的重大傷病保險及勞保,抵付了一些醫藥費,但因為他與鷹隊五年教練約期滿,李瑞麟已轉至親友處繼續投保。李瑞麟回家時,有三名特別護士隨車照顧,李太太要她們當作是度假一樣,陪著她在屏東照顧李瑞麟一周,教導她一些復健的動作,以後她可以自己幫李瑞麟作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