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選手契約「了無新意」:(聯合報)

1997-12-16(【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聯盟公佈的新選手契約,台灣職棒大聯盟法律顧問謝震武的看法是「了無新意」,他說:「不過是將『零存整付』改為『整存零付』而已。」雖然中華聯盟新約在簽約期限處空白,可填入任何數字,以代替舊約的「不定存續期間」字句,但謝震武認為仍無法改變其「終身約」的本質。他表示,因為第廿二條有關契約更新規定僅寫明「球團得於年底前向選手為更新契約之表示,本契約即更新之」,並未加註如何看待球員意願,謝震武說:「這不過是將終身約分割成數小塊,續約大權仍是操縱在球團的手中。」對新約第廿一條有關球團提前終止契約的規定,以「選手故意不充分發揮其身為球團一員之技術能力者」取代舊約的「不適任」條文,謝震武認為,球員是否發揮並非成績所能全部涵蓋,「這樣籠統地規範,未來實務運作時將遭遇極大困難」。至於中華聯盟未來將對跳槽球員提出「假處分」聲請,謝震武表示,他仍認為職棒契約屬於一種僱傭契約,況且現在提倡「勞動自由」,他懷疑球團是否有權對球員提出此種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