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指球員歸屬爭議 訴勞動法規處理較適合:(聯合報)

1993-02-20(記者饒仁琪/台北報導)

職棒球隊以「默契」封殺球員轉入他隊,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禁止聯合行為的規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廖義男昨天表示,職棒聯盟對美籍球員尼洛的歸屬問題爭議,訴諸勞動法規解決較為適合,因為「人」不能算是商品。職棒聯盟中,原屬於兄弟象隊的尼洛最近改加入統一獅隊,引起聯盟其他球隊不滿,指責統一獅隊此舉打破六球隊的「默契」,並多加阻撓。統一獅隊部分球迷向公平會提出檢舉,指職棒聯盟違反公平法。廖義男表示,職棒聯盟雖經公平會認定為「事業」,但球員與球隊間僱傭關係,並非公平法管轄範圍,他認為這件案子由勞動法規處理較適合。至於職棒聯盟各球隊間彼此簽下協約,不允許其他球隊加入聯盟或球員片面轉隊,廖義男認為,若職棒聯盟是為維持職棒水準而訂約,則目的在排除不公平競爭行為,可排除公平法適用,唯這種聯合行為仍應先向公平會提出申請,獲得許可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