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登獅判刑2年半確定:(聯合晚報)

2006-06-12(記者劉明巖/花蓮報導)

前嘉義市農會理事長蕭登獅在民國85年間操控中華職棒球員打放水球詐賭案,歷經10年纏訟,花蓮高分院日前依詐欺罪將他判處2年6個月徒刑確定,必需入監服刑。 至於打放水球的22名球員,已在兩年前判刑確定,均獲緩刑,蕭登獅則是由最高法院判刑2年6個月確定後,聲請再審,發交花蓮高分院審理後,認為蕭登獅為圖暴利收買球員打放水球,操縱職棒賭博,造成我國多年努力經營的棒球事業,幾乎毀於一旦,讓台灣人民對棒球的憧憬化為烏有,因此,維持原有刑期。 判決書指出,蕭登獅與親信林國清(已判刑確定)獲知每週都有人利用職棒比賽勝負簽賭,即以操控職棒賭博勝負為手段牟利,在民國85年7月24日,由林國清在台北市環亞飯店將時報鷹球員郭建成、張正憲介紹與蕭登獅認識,蕭透過張正憲轉告郭建成日後配合打放水球,並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