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預定地 地主要求原價買回:德興、富功、光榮 未在徵收期內建校 但已建體育設施 地主索地難成(聯合報)

2006-03-04(記者莊芳銘/南投報導)

全縣有多筆學校預定地未在徵收使用期限內建校,地主最近紛紛要求原價買回,縣政府為取得用地合法性,已先撥款興建體育設施,仍決定加速建校進度。 南投市德興國小預定地整修為棒球場,最近地主陳情要求依當初徵收價格買回土地。草屯鎮富功國小預定地目前已整建出籃球場及跑道,成為附近民眾休閒、運動的場所,也被地主質疑未在徵收計畫使用期限內完成建校,要求原價收回土地。 縣府教育局人員指出,中興新村光榮國小預定地最近也傳出地主有意收回土地,教局已撥款350萬元整建運動場。水裡文小二預定地原已編列經費建校,但地主有意見,正與縣府興訟,建校案被迫暫緩。 教育局人員說,這些校地均於77、78年執行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專案取得,當初的開發期限定為15年,雖已超過時限,不過縣府已興建運動場等設施屬教育設施,中央也認定是開發行為,富功國小地主索地不成而訴願,已被中央駁回。 教育局面對地主原價買回校地的事件愈來愈多,據縣府瞭解,這些校地附近幾年來發展迅速,不斷有推案,因地主看到地價上揚,但縣府卻不開發,因此急欲要回土地;但校地附近新社區多,學生數自然增加,縣府更有義務保住校地,讓下一代就近讀書,不必長途跋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