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賤賣」 沒30萬美元不划算:球員實領6成 若上不了大聯盟 可能先被負債拖垮(聯合報)

2006-02-22(記者吳育光/台北報導)

國內球員旅美行情直直落,可能幾萬塊美元簽約金就遭「賤賣」,國內某位經紀人表示,如果球員沒有30萬美元簽約金,赴美鐵定不划算。 「30萬美元約合台幣1000萬元,差不多約台灣職棒簽約金的3倍。」該經紀人說,事實上,檯面上球團給球員的簽約金,球員差不多只能實領60%而已。 經紀人分析說,仲介球員出國打球,經紀公司約要收取10%的經紀費用,另外還須繳納30%的美國聯邦稅,例如一名球員只有10萬美元簽約金,約合台幣320萬元,待扣掉佣金賦稅後,可能領不到200萬元。 「剩下200萬元根本不夠在小聯盟多年打拚的花費。」經紀人表示,小聯盟新人聯盟球員1個月薪水約800多美金,球季如果只有5個多月,只領5個多月薪水,上到低階1A或高階1A,月薪也才1000至2000美元。 小聯盟球員薪水少,球團只會提供三餐,球員若肚子餓跟隊友消夜,累計也是一筆開銷,加上球鞋、手套、排汗衣(球團只提供限額)都須自備,思念台灣親友時,免不了要增添筆記型電腦,上網用MSN通話,但小聯盟球隊赴外比賽住的飯店並不高檔,有時沒有網路線,一年下來國際電話費、通訊費更是龐大的支出。 經紀人又說,非球季期間不可能常常返台,球團1年約只提供1張美、台來回機票,待在美國時間漫長又無聊,出門要交通工具,先考慮買1輛二手車,久了球員間會比較,轎車越換越高級,如果球員在小聯盟打5到7年仍上不了大聯盟,最後可能已先被負債拖垮了! 「除非有30萬美元簽約金,否則若非出身富裕家庭,倒不如留在台灣打球。」經紀人表示,現在國外球團開給台灣球員的簽約金價碼多介於10至15萬美元間,有人甚至沒考慮清楚,幾萬塊美元就簽下賣身契,最後痛苦無人知。 經紀人表示,現在國內旅美球員越來越多,球員最好先要評估自己的實力,「你有曹錦輝、王建民這種潛力或水準嗎?如果沒有,旅美不一定是唯一發展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