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化 宜多研究:規則中文化 用詞有爭議(聯合報)

1989-03-16(記者蕭美君/特稿)

棒球專有名詞到底應自己研究適合的用詞,或仍沿用「舶來語」,體育學術界與棒球界一直未有定論,現在棒協修改的新規則將送審,希望雙方能妥善研究,將我國棒球術語規範化。運動規則中文化,一直是體育界積極要推動的工作,中華棒協有意今後每年依國際棒協規則,修改中文棒球規則,希望中華體協能補助印刷費,但目前由於用詞雙方還未一致,成了爭論焦點。我國的棒球用語,已使用多年,雖東洋味重了些,但民眾聽到就知道是怎麼回事,若驟然更改,不但民眾不習慣,連棒球界也會有使用上的困難。不過,一些名詞改了後,意義一樣,也與習慣詞差不多,如「守備」改為「防守」、「刺殺」改「觸殺」等,棒協似可考慮改變。同樣地,審查小組也應尊重棒球技術人員的意見,不要改得令人摸不著頭緒,五年前有人建議把「內、外野」改為「內、外場」,外野手叫外場員,內野手叫內場員,沒有太大意義。國內現行棒球名詞雖由日本翻譯而來,但有些仍要引用英文,但一定要瞭解用意,如棒球界的「Triple-play」是指「三殺」,但體育大辭典即稱「三出局」,和通俗的觀念相差很大。棒球是美國人發明的,日本棒球術語中,有不少是英文的「外來語」,日本人都未興起改變念頭,我們又何必自找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