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1(記者黃麗華/台北報導)
面對未來棒球路,陳金鋒想出「兩全其美」的辦法,就是先參加中華職棒選秀會,再與球團簽定「旅外條款」的但書,保留未來到美國大聯盟與日本一軍打球的機會。 就陳金鋒的理解,La new熊隊展現同意放行的態度。熊隊領隊陳傑成說:「一般球員都可以提出旅外條款,更何況是陳金鋒,只要美國或日本球團指名,球團當然樂觀其成,而且是二話不說,絕對放行。」 陳傑成強調,「很多問題都是假設性的,球團立場,希望他有機會立足大聯盟,如果選擇回來打中華職棒,球團會給予他最高禮遇。」 對於旅外條款的內容,陳傑成認為,「等真正簽約之後再來談,即使熊隊在選秀會上挑走陳金鋒,彼此還有3個月的協調期,不代表陳金鋒就一定會加盟熊隊。」 「如果是去美日春訓或是測試,球團得慎重考慮,不一定要放人。」陳傑成表示,球團願意放人的旅外條款,前提是指對方球團已確定要人,這些都得溝通清楚。 針對旅外條款的訂立,專業人士認為,一般台灣球員的旅外條款都太簡單、模糊,建議陳金鋒最好能把球團間的轉隊費金額一併訂清楚,以免球團獅子大開口而錯失出國的機會。 薪水待遇會是陳金鋒考慮留在台灣的因素嗎 事實上,明年陳金鋒的身份是打滿7年的自由球員,即使先待在小聯盟,薪水評比是不同於一般小聯盟選手,甚至比名列40人名單的小聯盟球員高,月薪可以爭取到1萬5000美元,約合台幣近50萬元,不會比中華職棒現有價碼遜色。 只是在小聯盟打拚不但辛苦,想升上大聯盟,除了要有實力,機運也扮演重要的角色,總是充滿未知的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