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協「套牢」郭李建夫:(聯合報)

1989-02-21(台北訊)

受到日本職棒巨人與西武隊極力網羅的投手郭李建夫,即將與全國棒協簽約,保證於一九九二年奧運棒球賽之前,保持業餘球員身份,以代表我國參加奧運,每月領取棒協獎助學金新台幣三萬元。依據棒協參加九二年奧運優秀選手培訓計畫,與棒協簽約的選手還有榮工隊的江泰權與羅敏卿。郭李建夫原來無意與棒協簽約,經棒協及有關人士一再協調才同意。原來棒協提出的條件,為每月獎助學金兩萬元,經協調後改為三萬元,依棒協的原意與棒協簽約的選手獎助學金數目不同。但是在棒協與不同選手接洽時,每位選手都要求「最惠待遇」,否則將加入國內的準職業隊,而造成一些困擾。據瞭解,郭李建夫本人對於合約中的違約罰款,高達棒協付出金額的三十倍最為不滿。他曾表示,違約罰款為棒協獎助金的五倍左右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