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6(記者王惠民/台南報導)
中華職棒16年來,昨晚第一次出現一壘跑壘指導員妨礙守備,打者因而被判出局的判例。 昨晚第六局,獅隊一出局後陽森在一壘,打者高國慶擊出一壘方向界外球,誠泰一壘手莊景賀衝往接球之際,先與想要讓開,但來不及閃躲的獅隊一壘指導員陳琦豐發生身體擦撞。 莊景賀隨後並未接到這個界外球,一壘審林福全立即裁定一壘指導員妨礙守備,因此打者高國慶出局,獅隊提出抗議,認為陳琦豐已有閃躲動作,但未被接受,此局獅隊未得分,攻守交替後,獅迷一度怒擲瓶罐表達不滿。 聯盟裁判組指出,依據規則7.11,攻隊之球員、教練、壘指導員或其他人員,為避免妨礙野手處理擊出球或傳接球等守備行為,必要時應讓出自己所佔之位置(包括選手席)。 此規則的罰則為,宣判「妨礙守備」,應判其採取守備行為之對象(擊球員或跑壘員)出局;聯盟表示,昨晚判決並無任何疑問。 聯盟競技組指出,以往曾有跑壘指導員與跑者發生身體接觸,因而跑者被判出局的案例,但指導員妨礙野手接界外球,造成打者被判出局,這還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