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25(記者方正東/特稿)
雨停了,太陽也出來了,但羅東的比賽還是不能打,不得不延賽,有球迷質疑,「真的不能比賽嗎?」中華職棒願意下鄉推廣棒運,精神可嘉,值得鼓勵,只是聯盟至少也得要求比賽場地的各項設施,要達到基本要求。 近年來,中華職棒為推廣國內棒運,將賽程安排到屏東、嘉義縣、羅東、花蓮等地舉行,甚至新啟用的雲林縣斗六球場,聯盟也安排了兩場比賽,中華職棒的用心,應給予掌聲。 但部分球場真的適合職棒比賽嗎?這是聯盟應該要注意之處,如羅東球場,前晚的一場大雨,讓外野積水不退。主因在於外野根本沒有排水設施,所以才會發生雨停了、太陽也出來了,但比賽還是沒辦法舉行的窘況。 一名宜蘭棒界人士說:「羅東球場是民國81年宜蘭辦區運時建造的,十幾年來,外野一直都沒有排水設施,所以只要碰到下雨,就會讓人很傷腦筋,地方政府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 因此,要舉辦職棒賽,雖不敢要求每個球場都要達到國際標準,但聯盟至少可要求地方政府做好基本的設施,否則球員不能安心打球、球迷看球的權益受損,那麼職棒下鄉推廣棒運的美意,就會大打折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