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2(中央社雲林縣1日電)
雲林地檢署偵辦中華職棒打假球簽賭疑案,檢方聲押何志旭等四名被告被法院駁回,但在提出抗告後,台南高分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雲林地方法院重審。雲林法院下午表示,收到公文後將儘速分案並傳喚四名被告,若被告不配合將逕行拘提,若拘提不到將發佈通緝。 針對職棒簽賭疑案,雲林地檢署25日展開搜索,26日將10名關係人帶回雲林偵訊,27日凌晨獲准將誠泰二軍教練蔡生豐、La New熊捕手陳昭穎收押禁見,檢方聲請羈押的何志旭、李權麟、杜明澤、鄭佑衛等四嫌,卻被法官以證據不足而當庭飭回,檢方於是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 何志旭等四名嫌犯被飭回,引起外界擔心檢方會失去辦案先機,雲林院、檢雙方今天對此都以不願臆測回應,至於人是否抓得回來,就有待後續觀察。 職棒簽賭疑案偵辦至今,僅蔡生豐、陳昭穎被收押,四名疑似組頭嫌犯以5萬到15萬元不等交保,洋將方面,中信鯨投手吉龍以10萬元交保,興農牛投手教練飛勇與La New熊球員羅德理茲飭回但限制住居,原被聲請羈押的熊隊投手戴龍水也以證據不足被法官當庭飭回,檢方不服已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