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做莊 威迫利誘不會減緩:運動彩券?台灣 病態賭徒忒多(聯合報)

2005-07-30(釋昭慧/玄奘大學應用倫理研究中心主任(台北市)

再度發生職棒簽賭案後,謝內閣打算於明年開放運動彩券,筆者期期以為不可。 職棒簽賭案之所以受到社會矚目,是因為黑道涉入,為鉅額賭資而對職棒球員威迫利誘。如果連政府都做起莊,那會讓社會感覺,政府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到那時政府有何立場嚴懲涉及職棒簽賭案人員? 運動彩券不比公益彩券,公益彩券由電腦操控,人為因素不易介入;運動之輸贏,則關涉到運動員乃至動物(如賽馬、賽狗)在運動場域的表現,這些與賽的人與動物,是「極弱勢」的少數族群,他們被黑道或變態賭徒威脅利誘的機會相當大,而且不會因發行運動彩券而有所減緩。證諸國外經驗,即使運動彩券公開發行,場外圍賭仍會發生。假使不能杜絕場外圍賭,那開放管理的意義何在?只不過是「白道與黑道搶錢」而已。 政府的理由是,既然職棒簽賭不易杜絕,那麼索性開放而納入管理。然而一件不正當的事,絕對不會因為開放而變得正當起來。毒品也同樣從未可能完全杜絕,試問難道可以以此理由而侈言「開放販毒、納入管理」? 又有人說:賭是人性的一部分,與其防堵,不如疏導。殊不知賭性並不是人性中恆久的本質,而是「因緣生法」。賭性可以在環境刺激與誘惑下加深、加重,終至形成更多「病態性賭博狂」人口,而導致更多生命的沉淪、家庭的破碎。退一步言,即使當局想要成全此一惡質人性的發展,台灣賭徒只要想賭,無時、無地、無事、無物不可拿來賭。在這種情況下,怎忍讓賭徒的手伸到運動場上來? 正本清源,政府應做的是大力掃蕩,而不是趁(職棒簽賭案之)火打劫,意圖分一杯羹。這樣做,不但不能帶動運動風氣,而且在病態賭徒忒多的台灣特殊環境下,輕言運動開賭的政府,勢將成為扼殺健康運動環境的劊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