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30(記者林中偉、林睿俐/雲林報導)
La new熊隊投手戴龍水前天晚間,遭雲林地檢署以涉及打假球及簽賭案,移送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昨天上午雲林地方法院法官蔣得忠開庭審理後,以檢方所陳述的罪證不足理由,駁回戴龍水的聲押。戴龍水獲釋後表示,他沒有打假球,也沒有放水,他是被冤枉的。至於是不是會繼續打球 他說他不知道,現在只要還他清白就好了。 由於戴龍水不接受在律師未到庭的情況下於夜間接受偵訊,因此經過一夜的拘留後,昨天上午才接受雲林地方法院法官蔣得忠開庭審理。上午10時30分左右,戴龍水在妻子陪同下,低頭步出法院,讓檢察官徐維嶽也十分訝異。 戴龍水對於父母及妻子一整夜的守候及相挺,相當感動。他覺得被牽扯進打假球案,實在冤枉。他強調,他絕對沒有打假球,也沒有放水,他是被冤枉的。 未來是不是還繼續打球 他沮喪地說,他不知道,但現在已沒有關係,也沒想那麼多,只要司法還他清白就好了。 法院駁回檢方羈押的申請,承審法官蔣得忠指出,因為檢方並未提供足夠的犯罪事證,所以駁回檢方對戴龍水的羈押聲請案。 但檢察官徐維獄對於法官駁回戴龍水羈押的聲請,則顯得很不以為然與無奈,他表示,他擔心這些球員或組頭未羈押而釋回後,會有串證之虞,恐怕會影響日後的偵辦,因此真的會讓人有無力感。不過,他會儘量努力蒐集更多的事證,俟收到法官的裁定理由後,會針對他的裁定理由再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