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27(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國內球員薪水不高,不放水收錢才奇怪!」這是中部地區洪姓組頭的說法。他說球員有酒喝、有漂亮妹妹作陪、又有錢拿,不下海的又能有幾個?眼前檢警抓的只不過是極少數,跟以前賄選買票的人一樣「被抓到算歹運。」 洪姓組頭說,球員說在黑道恐嚇下才就範,是天大笑話,其實球員是看在「利」字上放水,每場球賽外面賭金高達數億元,放水的球員可獲數十萬元,加上自己下賭注,一場球賽下來可獲近百萬元,這麼好的事,那個球員怎可能輕易放棄。 不少球員的確錢關難過。美日職棒球員年薪最高可達三億餘元,大聯盟最低保障年薪也超過千萬元,而國內球員月薪平均十幾萬,最高才30萬元,難怪球員在美色、金錢誘惑下,放水收錢;加上職棒球員的打球壽命短,在黑白兩道結合的集團威脅利誘下,很多球員有著「抓到算歹運、沒抓到就賺到」放手一搏的心理。 范姓組頭表示,球員放水收錢行之多年,與中華職棒聯盟、球團「放牛吃草」有關,從場內外「黑衣人」以三字經叫囂鬧場,職棒聯盟未主動報警處理,而球員暴投、漏接、頻頻被三振,球團未深入探討,讓放水風波擴大,把關上出現嚴重漏洞。 范姓組頭強調,球隊要打贏球不容易,但要打輸球相當簡單,不過單單一個球員放水,也不易輸球,至少要兩三個球員放水,才能完成犯罪集團下注的使命,如果檢警真要辦人,真的要好幾車來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