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敏卿、王信民 本壘前碰撞以上情節 純屬妨礙跑壘:(民生報)

2005-04-26(記者婁靖平/報導)

針對週日第62場比賽羅敏卿與王信民於本壘前碰撞事宜的判決狀況,聯盟技術審判委員會認為,當次判決應認定為妨礙跑壘為宜,對主審紀華文處以年度考核成績扣點五分,這已是中華職棒本季第四次誤判,其中三次的苦主都是誠泰COBRAS。 這場比賽七局上誠泰一壘有跑者許聖傑、三壘有跑者羅敏卿,陳克帆擊出遊擊滾地球,此時中信採雙殺之行為完成,三壘跑者羅敏卿欲進入本壘,主審認定王信民所處的位置並未在足以影響進壘之路線上,且跑者有充分空間可進入得分,故判跑者出局成立。 昨天聯盟針對此判決召開技術委員會,會中雖有多元意見,但基於棒球規則9.06B註二之精神,「捕手於未持球時,無權阻擋將得分跑壘員之進路」,為求公正並彰顯規則精神,應以妨礙跑壘之判定為宜。 今年球季四次誤判,第一次在4月3日兄弟象、誠泰CO-BRAS之戰出現,隔天聯盟認定二壘審江春緯對於第一出局之成立誤判,處以罰金4000元及考核扣點五分之懲處。 4月10日誠泰COBRAS出戰La new熊,江春緯又因熊隊投手未在第一時間將球拾起傳向一壘的爭議做出誤判,事後聯盟再處以5000元罰金、扣點八分及降為預備裁判之處分,這次誤判也讓出場激烈抗議的誠泰總教練遭驅逐出場及罰金二萬元的處分。 4月17日,中信鯨鄭昌明擊出中外野方向碰觸全壘牆彈回場內的安打,被判定為二壘打,但經檢視比賽影帶後發現,「該球於墜落全壘打牆後方之平台矮牆後,快速反彈進入球場」,應該是全壘打無誤,故罰二壘審王俊宏、右外野審張展榮3000元罰金,各扣年度考核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