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與運動家:(民生報)

2005-04-26(台北訊)

運動員與運動家有何區別?一言蔽之就是運動精神的差異。 潔身自好的兄弟象教練李居明,以前在當球員的時候,訓練的態度認真、比賽的拚勁十足,不管拚鬥多麼激烈,他從未有逾越規矩或偷機取巧的小動作,所以被大家喻為「棒球先生」,就是具備有運動家的風範。 中信鯨總教練徐生明棒球學、術養俱佳,不僅戰術運用靈活、調兵遣將更有神來之筆,他在棒球場上運籌帷幄功力獲得肯定,被選任雅典奧運中華隊教練,更為了國家犧牲自己的身體,這種勇於負責的精神,也是運動家的典範。 美國職棒史上的安打王彼得羅斯,雖然在球場上留下過人的紀錄,但是涉及賭博醜聞,多年來一直被摒棄在美國職棒名人堂門外。 運動員尤其是職業運動員,不管場內場外都動見觀瞻,除比賽規則的規範外,還要接受社會道德的檢視,中華職棒16年來的起起落落,能夠名留青史的究竟能有幾人,如果年輕球員只為勝負而不擇手段,不能表現出勝不驕、敗不餒的運動家氣度,充其量只是留在沙灘上的浪花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