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的代價 總額6萬元:(民生報)

2005-04-12(台北訊)

針對第36場賽事,La new熊總教練洪一中在六局上抗議主審好壞之判定一事,中華聯盟依規章第22章第14條規定,加上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裁判組執法比賽特別規定暨規則補述第11章第三則規定,洪一中處罰四萬元整。 至於42場比賽誠泰COBRAS總教練郭泰源在五局下抗議中,以言語侮辱一壘裁判遭驅逐出場一事,聯盟依規章第22章第15條規定處罰二萬元整。 兩場比賽兩名總教練共罰六萬元整,不過並沒有禁賽,但兩名總教練對於判決頗有微詞,曾經表達不服。 根據中華聯盟賽務組觀看錄影帶後,認定第42場比賽林義翔所擊滾地球,La new熊投手拾球後再傳一壘已經來不及,一壘審江春偉判出局是明顯誤判,江春偉處五千元罰金,並降級為預備裁判,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