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位執法是裁判基本動作:(民生報)

2005-04-11(劉復基)

享譽國際的前我國棒球裁判長高泉榮曾指出,棒球裁判誤判發生的原因,多數是位置站得不對;最大的忌諱就是跑壘者、接球者與裁判站在一直線上。昨天誠泰COBRAS、La new熊之戰,一壘裁判就犯了站錯位置的大忌。 棒球裁判要判決跑者員是否安全上壘時,所站位置一定要與跑壘者、接球者呈90度的直角,這可以說是一名裁判的基本動作。因為球被擊出後,不管壘間有無其他跑者,野手在接球、傳球的過程中,裁判絕對有充裕的時間移動位置。 不過,這就像好、壞裁判的個別差異一樣,有些裁判可以籍經驗來彌補判斷、有些裁判在移動位置時根本就是一種反射,但是有些裁判就是積習難改、甚至還有「冥頑不靈」者,所以世界各國才會有裁判分級的制度。 我國業餘棒球也有裁判分級制度,從地方、全國到國際裁判,一個裁判的成長有一定的過程。職棒裁判「理應」是業餘裁判的頂尖者,可惜我國職棒裁判欠缺保障,在制度不夠完善的情況下,很難延攬出色的人才;去年中華職棒聯盟痛定思痛,解聘了職棒裁判,另從訓練、考核、再新聘職棒裁判,不過看到的仍是老面孔。 中華職棒本周已發生一次裁判誤判、有兩名總教練不滿裁判判決而遭驅逐出場,看來要求裁判提升執法水準,似乎又將是領隊會議討論的焦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