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隊投手 被判四次犯規:(聯合報)

1988-11-26(記者周大友/高雄報導)

港都杯國際棒球賽,荷蘭對韓國之戰,主審四次判韓國隊投手犯規,韓隊激烈抗議。韓隊投手金白洙在一、三、五局被多明尼加主審戈登波尼各抓一次投手犯規,韓國隊已有不滿。八局下半,兩隊打到六比六平手後,韓隊換金樂翼為投手,此時為二出局,荷蘭隊范得史東進佔二壘,這時主審又抓韓隊投手犯規,韓隊教練衝進場內抗議,主審戈登波尼對韓國教練的舉動十分不滿,命令韓隊教練退回休息區,跑者范得史東仍然被送上三壘。這場比賽荷蘭隊九棒葉得安後來擊出安打,送范得史東回壘,得到致勝的一分。賽後,韓隊公關黃基台抗議多明尼加主審水準不夠,要求大會不要再派他執法,否則韓隊將拒賽。大會副裁判長鄭昆吉表示,這是主審認定問題,裁判組無法審定,但裁判組認為此項比賽的裁判均具國際水準,除非韓隊提出正式抗議,裁判組不會主動探討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