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喜甘願 張正憲當藏鏡人:中學義務教練 「就是喜歡教球」 帶隊、開店兩頭燒 忙得很快樂(聯合報)

2005-01-27(記者吳育光/新竹報導)

雖因職棒涉賭判決緩刑遭到棒協「禁賽」,張正憲卻甘之如飴當一名「藏鏡人」。 比賽時雖無法掛名,無法親臨指揮調度,不過每逢中道中學出賽,張正憲依舊場場必到。「我不是為了生活而求這分工作,我只是喜歡教球。」張正憲表示。 張正憲夫妻在宜蘭火車站前開了一家以「焢肉飯、刈包」為招牌的小吃店,並已經營多年。張正憲說,他的店在宜蘭地區小有名氣,平常一天生意可以做到一萬多元,天氣如果不錯,可以賣到兩萬元。 「還好今天天氣不好,否則店裡可能忙死了!」張正憲陪同球隊來新竹比賽,仍然會惦記著店裡的生意。他說,他在中道中學當義務教練,每月只領15000元車馬費,他開的小吃店,一天營業額就可能是這個數目。 他可以拋開店裡的生意不顧,隨著球隊南征北討,若非醉心於棒球,那麼一定就是瘋子。張正憲笑說,「比賽不能掛名,對我其實沒有差別。」「就算領到教練證照,也不一定就可以找到教球工作呀!」 「沒差!」張正憲說,他教球本來就不為圖名爭利,教球讓他更忙,但他忙得很快樂。「對不起!不能多聊,我要去開車了(比賽結束他要開車載送球員離開)!」張正憲是中道隊參賽秩序冊中的藏鏡人,不過人人都看得出來,他應是一位快樂的棒球藏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