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青少棒稱冠亞洲可拿獎金了:縣府未訂國際賽獎勵辦法 主計室拒絕核發 教局昨天修法解套(聯合報)

2005-01-27(記者吳政修/新營報導)

歸仁國中參加第三屆亞洲杯A級棒球賽獲得冠軍,縣內未訂定參加國際運動獎勵辦法,縣長蘇煥智指示,比照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辦法發給教練、球員獎金,主計室以沒有法源依據,拒絕核發獎金。教育局昨天修改辦法,教練與球員將可獲得獎金。 歸仁國中棒球隊去年獲得全國A級(國中一年級)棒球比賽第一名,取得參加第三屆亞洲杯A級棒球賽代表權,上個月21日至27日在大陸廣州比賽,獲得冠軍,參加的尚有大陸、香港、日、韓及菲律賓。 歸仁國中校長鄭淵仁表示,縣政府相當支持該校推動棒球運動,補助該校400萬元在高鐵台南站特定區設置棒球場,為了讓球員有更好的打球環境,最近又補助該校600萬元擴充球場設備,將設全壘打牆及球員衛浴設備。 縣政府僅訂定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獎勵實施辦法,在選手與教練獎勵金發給要點中,獲第一名,教練2萬元、隊員1萬5000元,未訂參加國際運動會比賽的獎勵辦法。 蘇煥智為獎勵歸仁國中棒球隊,指示教育局,比照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發放獎金,教育局請審計室核發遭到拒絕。 主計室主任陳武勇說,沒有法源依據,歸仁國中參加的是國際賽,並非國內賽,獎金不能亂發,主計室須看緊人民荷包,若發給歸仁國中,審計室會有意見,縣政府可重新訂定獎勵辦法。 教育局昨天將原辦法修訂為「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暨各類同等級以上運動競賽獎勵辦法」,有了法源依據,將發給歸仁國中球員1萬5000元,教練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