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賢思齊:(民生報)

2005-01-25(劉復基)

職棒球員的身價究竟有多高?美國職棒、日本職棒球員待遇的差異有多大?從數字的比較可以一目瞭然。 美國職棒休士頓太空人隊與「火箭」克萊門斯簽下一年1800萬美元的年薪,換算新台幣約5億7600萬元,這雖然是美國大聯盟投手年薪的空前紀錄,不過還比不上紐約洋基隊三壘手艾利克斯羅德裡格茲去年的2172萬6881美元(約6億9500萬新台幣)。 一般人當然是無法和克萊門斯、「艾羅德」相提並論,但是只要躋身為美國大聯盟的球員,他的基本年薪至少33萬美元,折合新台幣就有一千多萬元,以魚躍龍門來形容並不為過。 日本職棒最高薪的是橫濱隊「大魔神」投手佐佐木主浩,去年簽下兩年13億日幣的合約,一年不到650萬美元,大概只是克萊門斯的三分之一強;洋將今年最好的年薪是500萬美元(約1億6000萬新台幣),這是大榮隊從蒙特婁博覽隊挖來內野手巴提斯塔的身價。 中華職棒過去曾有月薪50萬的球員,現在則是兄弟象隊彭政閔的30萬元,彭政閔的年薪360萬,也僅等於美國大聯盟球員最低年薪的三分之一。 這些數據說明了我國年輕好手嚮往美、日職棒,日本職棒球員到美國尋夢及中南美洲球員充斥美國大聯盟的原因,好的環境、好的身價真得可以吸收到更好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