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判決都經得起考驗:(民生報)

2004-11-11(劉復基)

唉!真希望中華職棒裁判的每一個判決都經得起考驗。 中華職棒總冠軍賽打到第四戰,統一獅總教練謝長亨連續第四次出球員休息區,這一次他對了!只是規則上對安全上壘或出局是不得抗議的,他雖然「師出有名」卻無法改變結果,所以不能怪謝長亨的「衝動」,只能怪我國裁判仍會有一些經不起考驗的判決。 昨天的第四場總冠軍賽第四局,統一獅林鴻遠的安打球,擊中興農牛投手陽建福的腳後反彈到右外野,林鴻遠滑上二壘時右手緊抓著壘包,但是二壘裁判竟然判定他的手離開壘包,所以被觸殺出局。透過電視的重播畫面,我們只可以說:「裁判,你錯了!」 雖然說,棒球比賽的每個變化都「電光石火」,不是肉眼能「明察秋毫」,但是專業的職棒裁判理應有「明鏡高懸」的本事,因為這才是他能而別人所不能的地方,也唯有如此才能彰顯他們的價值。 不是每一位好裁判都能鉅細靡遺「審查」每一個動作,有時真得需要借助「常識」。像是昨天的這個判決,獅隊林鴻遠明顯早一步滑上壘包,只要沒有衝過頭,判決出局的確要有明確的事證;電視重播畫面很殘酷的讓大家看到真象,裁判的判決是不適當的。 美國職棒今年美國聯盟的冠軍賽的第六場,裁判雖有兩次改判,但經過電視畫面的檢視,那都是正確的,如果我們裁判的判決都經得起考驗,那麼我們裁判必能為球團、球員與球迷所接受,職棒場上就不會有那麼多爭議場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