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10-21(本報記者蕭美君)
甲組成棒秋季賽風波不斷,棒協難辭其咎,而球隊也得自我檢討。前天合庫抗議競賽規程,雖然合庫不遵守領隊會議決議,在「法」上站不住腳,但競賽規程不周詳也是事實;昨天味全隊的抗議,也肇因於棒協未事先審查各隊球員資格,造成疏漏。昨晚棒協在處理味全隊抗議方式上,也值得商榷。味全隊早在第二局即向大會要求查詢合庫林釗會資格,當競賽組長蘇雄飛打電話回棒協要求查閱資料時,棒協卻不主動派人把登記資料送到球場,顯示處理事情不夠積極,而且經過一夜,不論事實如何,總難免落人口實。棒協今天召開技術委員會議裁決,主要在討論味全隊的抗議是否符合管理辦法條文解釋,這也顯示管理辦法不周詳;而討論的關鍵在於領隊會議通過的名單,能否以管理辦法否定。稍具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領隊會議通過的名單,仍要受管理辦法的約束,當名單與辦法牴觸時,是以辦法為依據,而通過的名單是行政作業的疏忽,不能將疏忽認定為有效,因此,不論今天條文解釋如何,棒協仍需依「法」行事。此外,各隊在領隊會議中,不確實找出問題解決,卻在比賽中味找漏洞抗議,敗壞了球場紀律,也應深加檢討,否則風氣延展下去,對棒運百害而無一利。本報記者蕭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