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工少棒集體解散 變通轉隊明年照賽:(聯合報)

1988-10-18(台北訊)

榮工少棒隊在戶籍遷移規定期限後解散,所屬球員以特殊原因申請集體轉隊,棒協理、監事會議昨天決定為符合少棒發展精神,且需守法,而否決可轉隊的議案,但十二名球員可以變通辦法參加明年的比賽。榮工少棒隊已於七月解散,原屬的十二名球員集體轉入汐止國小,但他們的戶籍轉移時間是今年七月十五日,已逾中華少棒聯盟組織規則第廿條規定的今年五月十五日達兩個月,不能參加明年的春季少棒賽。與會理、監事大多認為,戶籍遷移期限雖只是我國單行法,但為避免挖角,及健全地方少棒聯盟、球隊的精神,榮工隊的十二名球員雖然狀況特殊,但不能開此先例,以免造成後遺症;他們建議棒協在不違法下,給予十二名球員「技術」指導,使他們能參加明年比賽。棒協輔導組長林敏政據此原則,擬出由汐止國小將十二名球員組織成一隊,更改隊名重新加入榮工隊原屬的北縣榮工聯盟的辦法,不但無戶籍遷後的問題,明年也可參加比賽,此一辦法已獲汐止國小原則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