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增 罰六萬禁賽三場:(聯合報)

2004-07-14(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

象隊總教練林易增上週六在天母球場抗議主審好球帶的衝突事件,中華職棒聯盟調查後,處以六萬元罰金、並自今起禁賽三場。 中華職棒聯盟昨天發佈新聞稿指出針對十日的象、熊戰,林易增於九局下與裁判衝突事件,林易增在李志傑遭三振後,上場抗議好壞球認定;主審兩度警告,之後按規則將林驅逐出場,林仍以身體向主審進行衝撞四次,表示不服判決。 林易增於棒球場上之抗議行為,除違反棒球規則外,就中華職業棒球聯盟規章規定,遭驅逐出場者得處罰金一萬元整,並不得再停留於場上。 林易增於遭驅逐出場仍不肯離開球場,並對裁判有粗暴行為,按規章第廿三章第十五條規定,得處罰金五萬元整並禁賽三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