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對職棒迷HIT雜誌發律師函:(民生報)

2004-04-08(台北訊)

中華聯盟昨天對「職棒迷HIT雜誌」發出律師函,秘書長李文彬表示該雜誌未經聯盟及各球團同意即使用相關商標,並出版球迷觀戰手冊,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聯盟將要求該雜誌七日內提出說明。 李文彬表示,經聯盟向法律顧問詢問之後,發現該雜誌未經聯盟及各球團同意,擅自使用球團圖樣及註冊商標,明顯違反商標法及侵害商標權,另未經聯盟許可,即出版「2004年球迷觀戰手冊」,已違反公平交易法,以及著作權法重製罪及散佈罪等。 第三,該雜誌未經聯盟及興農牛球團同意,私自拍攝牛隊球員張家浩的海報,也觸犯了相關法律;因此中華聯盟昨天已向該雜誌發出律師函,要求七日內提出說明,並與聯盟協商,否則不排除有進一步的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