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瑞文:美職棒才是競業禁止始祖:(經濟日報)

2004-03-04(記者 陳令軒)

營業秘密保護、競業禁止等企業遊戲規則,不是發展才30年的矽谷科技首創。其實,很少人知道,擁有百年歷史的美國職棒,很早就訂下規則,避免子弟兵痛宰老東家夢魘上演。 來自美國華盛頓特區的律師何瑞文,昨天巧妙地以美國職棒球員轉隊契約,比擬目前企業間競業禁止條款,令許多專家拍案。 在美國,一個球團慧眼簽下十來歲的高中球員,從1A球隊開始慢慢培養,教練及老球員不厭其煩地傳授指叉球、伸卡球等致勝武器,加上多年實戰經驗,最後竟被對手球團高薪挖走,痛宰老東家於主場。 試想,這些每年不斷上演的球場心酸史,對母球隊的傷害或打擊,難道比不上企業人才被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