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老往美國去練球!:修改交流協定‧正是明智之舉(聯合報)

1988-06-25(本報記者 蕭美君)

我國棒協將向美國棒協提出更改兩國棒球交流協定的內容,這是明智之舉,因依現有協定,以及美國和他國所簽的協定看來,對我國不公平。中美棒球交流協定,是在嚴孝章擔任棒協理事長時所訂,主要是當時我國代表隊實力不穩定,想吸收美國棒球的強力打法。赴美訓練比賽,過去對中華隊確有幫助,但如今情況已變,我國棒球已發展出融合美、日打法的風格,到美國訓練比賽已不如往昔殷切,似無必要每年花費數百萬元到美國訓練,況且我國曾要求美隊來華比賽,但美國棒協總是以經費不足婉拒,使我國一直單方面付出。此外,我國已列世界五強之一,但中華隊赴美,一直擔任「靶隊」。美國國家隊產生,向來採逐次淘汰方式,利用與我國、日本及加拿大所簽的協定,將三隊做靶隊,分三次淘汰,再組成正式代表隊,形成美隊完全知悉這三隊實力,但這三隊卻無法瞭解美隊的虛實。中華隊赴美訓練比賽,不能說全無好處,但整體分析,在現有情況下是弊多於利,因此在向美國棒協提出要求時,態度應強硬些,使協定趨於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