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盈虧分析 鬧笑話:(聯合報)

1988-03-30(本報訊)

職業棒球推動委員會經過三個月的研究,提出盈虧分析,對職業棒球前途預估樂觀,但是委員會列舉的支出項目,將比賽費用也列為由球隊支付,顯然尚未弄清楚職業聯盟與職業球隊之間的關係。職業聯盟經營職業比賽,是個專業專職的機構,這個單位有控制職業球隊的力量,不但要有權,還要有錢,能辦出比業餘比賽高級的職業比賽來。聯盟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安排比賽,所謂安排比賽就是要花錢辦比賽,租場地,雇工作人員,聘請裁判,都要由聯盟出錢,推動委員會竟將這些費用,列為球隊應支付的項目,是外行的作法。雖然聯盟的經費來源,是來自比賽門票,但是比賽究竟是由聯盟主辦,而非球隊自辦,尤其是裁判的薪津也由球隊負擔,可真是笑話,要是裁判的薪水可由球隊來付,絕對會有球隊願意再多付一些錢,「養一個好裁判」。職業聯盟組織龐大,不但要有專業工作人員主辦比賽,推廣的專家為比賽作宣傳,還要付高薪給真正的職業裁判,推廣委員們草率地認為「六個裁判,每月二萬元」,便解決了裁判問題,由此可見「盈虧分析」乃是一份未經深思熟慮的報告書。棒球職業化,體壇人士多樂觀其成,但是美國職棒已逾百年歷史,日本職棒已過五十年,韓國初創職棒也有六年,都是職業轉球推動委員會應向這三個國家的職棒聯盟學習,深入瞭解,但委員們卻在大家期待之際,推出這樣一個「不入狀況」的分析,難免令人大失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