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裁判水準 培養新進人才:舉辦十六項運動裁判講習會(聯合報)

1969-01-10(本報訊)

台灣省體育會各運動協會總幹事聯席會議,昨(九)日舉行,決定提高台灣省各項運動裁判的水準,並培養新進人才。省體育會預定今年省運舉行前,舉辦十六項運動裁判講習會,目前決定的時間為:二月份籃球與排球,三月份壘球與足球,四月份棒球、橄欖球,五月份舉重、體操,六月份游泳、田徑,七月份柔道、拳擊,八月份網球、羽球,九月份桌球、自由車。各項運動裁判講習的內容,包括規則研究、裁判技術研究、實地裁判法。參加資格──(1)曾擔任省運會裁判工作一次以上者,(2)曾擔任有關協會所主辦全省性比賽裁判一次以上者,(3)曾擔任縣市級比賽裁判三次以上者,(4)年齡在五十歲以下者。省體育會決定,各運動協會舉辦裁判講習時,同時辦理裁判登記,經過講習合格者,由省體育會發給證書,持有證書者才能在被推薦在省運會或其他重要比賽中擔任裁判。裁判講習會的費用,省體育會希望省教育廳酌情補助,各協會亦須負擔講習經費。省體育會各項運動協會總幹事聯席會議中,曾提出去年工作推展情形加以檢討,各協會都能按工作計劃進行舉辦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