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01-26(台北訊)
中華體協召集了五個單項運動協會總幹事,商議社會聯賽制度推動方式,與會人士建議,由各縣市自行組隊參加聯賽,和現行甲組比賽分開。這項社會聯賽制度,是由教育部指定體協負責推動,由於社會體育環境比學校體育複雜,體協特地召集目前國內體育環境中,適合推動聯賽制的幾個單項運動協會商議推行辦法。參加會議的單項協會為籃球、棒球、排球、羽球、足球。根據教育部指示,社會聯賽制度應結合地方推動,因此,球隊的組成以各縣市為單位,帶動地方運動風氣及參與性。由於目前各單項運動協會的甲組球隊,大部分在台北市,如要硬性規定以各縣市為單位比賽,並無實際地方歸屬感,也無法達到地方參與的目標。與會人士認為,在目前國內體育環境,聯賽制度可自行一個體系,不要和現行甲組比賽混為一談,才容易執行。對社會聯賽制度,由縣市組隊參加,可限制甲組球隊球員參加,才可避免縣市組隊時拉角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