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園堤外公園規畫完成 華中河濱公園亦將興築:(聯合報)

1986-12-21(台北訊)

台北市雙園堤外及新店溪跑馬場至華中橋段堤外,市府工務局將整地興築公園,並已完成規畫,估計經費共約一億兩千四百餘萬元。雙園堤外公園佔地五十九點六三公頃,位於雙園區新店溪畔,沿堤防從華江橋以西約兩百公尺的河川地,往東經過鐵路橋、光復橋至華中橋為界,全長約雨千六百公尺;這塊土地將有廣場、散步道、保留綠地及運動設施,包括網球場十二座、籃球場十座、棒球場兩座、溜冰場兩座、羽球場十座、排球場五座、廣場五萬平方公尺,還有田徑場一座、散步道、自行車道等。新店溪跑馬場至華中橋段堤外地,將闢華中河濱公園,面積十六公頃,全長九百五十公尺,最寬處一百公尺,最窄處四十公尺;除了廣場及散步道外,還要設網球場四座、籃球場兩座、溜冰場一座、廣場一萬平方公尺,散步道及自行車道。其中雙園堤外公園經費九千萬元,華中公園經費三千四百一十萬元。【台北訊】台北市政府為提高投資意願,已修正「台北市獎勵興建公共設施辦法」將送市議會審議,市府工務局長徐德餘表示這項辦法縱使實施,也不適合十二號公園改建案。徐局長說,十二號公園改建案因過去是由市府公開招標,且由大艋舺建設公司得標後與市府簽有契約,必須依契約行事,因此不適用獎勵投資興建公共設施辦法。這項辦法已由市府單位送市議會決議,對於過去因公共設施用地地上物清除、遷移問題所發生的疑難,新辦法規定土地如屬公有代處理,地上物如係違建,業者可申請由市府代處理,但費用尤投資人負擔。另外如私有土地洽購不成,也得向市府申請代為照價收買,而有特殊困難者可向市府申請代為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