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號公園預定地‧擬建大型體育館 教局提八項構想‧期供多目標使用:容納人數運動項目‧將待日後深入研議(聯合報)

1986-08-14(台北訊)

台北市政府昨天召集各相關單位,研商位於金華女中對面七號公園預定地興建現代化大型體育館多目標使用項目與配置需求事宜,會中教育局提出八項構想原則,但討論後未作成結論,大型體育館容納的人數及運動項目有待日後再近一步研究才能決定。依目前教育局提出的構想原則,新建體育館將以室內運動項目為主,但同時將儘可能兼顧室外運動項目為主,競賽場所的規模也將以具有代表性的項目為主體目標,以提高使用頻數。體育館的部分看台,將以活動式設置,以便適應各種活動規模所需,除了各種體育競賽外,應可兼做為文教活動、集會、表演或展覽等多目標使用,體育館中也將配合納入台北市各單項運動委員會活動所需的行政辦公室。另外,考選部今年四月間也曾致函市府,希望體育館的看台下層規劃作為國家考場。對於體育館究應容納三萬人或五萬人,教育局表示將先決定容納的單項運動項目多寡後,再決定容納人數。依體育館籌建小組六十九年間第四次會議的決議認為,如無建築技術及經費上困難,應包括棒球、足球、田徑、手球、冰球、籃球、排球、網球、羽球、桌球、拳擊、武術技擊、擊劍、體操、溜冰及冰上曲棍球等項目。但據國內多位體育界人士昨晚指出,國內目前各單項運動中,除了籃球或棒球舉行國際性大賽時可能足以吸引五萬名觀眾外,其他運動恐怕仍無吸引五萬人的魅力,因此如純以體育觀點來看,興建五萬人大型體育館可能形成資源及日後維護的浪費。但是如以社教觀點而言,大型體育館多目標使用,如遇大型集會時足以容納較多人口,像目前遇慶典時集會、遊藝晚會等必須分梯次舉行的缺點即可獲得改善,未嘗不具有「大」的好處。昨天研商會中,市府官員也曾指出,七號公園建大型體育館,可能造成附近交通和停車的沉重負荷,但所有與會人員均未公開表示反對容納五萬人的意見。教育局表示,昨天研商的意見將作為進一步規劃參考,具體結論則有待近期再召開籌建小組研究後,才能決定。